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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4年5月8日(星期三)9:00嘉宾: 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市政府副市长刘霞;市卫健委党组书记,主任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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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4年5月6日(星期一)14:30嘉宾: 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孔德平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,副市长、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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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2024泰州水城水乡旅游季开幕时间: 2024年4月5日(星期五)19:30嘉宾: 市委副书记、市长万闻华,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、秘书长张润钢,省政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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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22预告【预告】泰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沈峻峰谈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泰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” 发布日期:2023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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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3-10-23 13:00:00嘉宾: 泰州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 沈峻峰,泰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朝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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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2-08-12 13:00:00嘉宾: 泰州市副市长 周小慧,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 李新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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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2-05-10 13:00:00嘉宾: 泰州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 刘宇轩
答: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,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,30人(含)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%的,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。
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%返还,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%返还。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、缴纳社会保险费、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。
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。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。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。
答:根据《兴化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》(兴人才〔2021〕3号)文件精神,补贴对象为2021年6月15日之后引进的,符合《关于明确兴化市企业人才生活租房补贴、购房券有关操作口径的通知》(兴人才办〔2021〕11号)申报条件的人才。其中:
1.毕业后两年内到兴化企业就业的本科生,标准为每月800元;
2.到兴化企业就业的硕士研究生,标准为每月2500元;
3.到兴化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,标准为每月4000元;
4.企业以副高职称、正高职称引进,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人才,标准分别为每月1500元、2200元;
5.博士后工作站(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)招收的博士后人员,劳动和社保关系在进站企业的,按引进博士享受人才政策待遇;其他博士后人员,标准为每月4000元。